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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肃查处哄抬煤炭价格等违法行为

作者:鲍仁  2017/11/15  来源:期货日报

  在1115日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下一步价格监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煤炭市场和商品房销售。
  孟玮说,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各地尤其是煤炭主产区、主要煤炭港口所在地,正在组织力量开展煤炭市场价格巡查。从目前各方面反馈情况看,煤炭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价格秩序总体良好。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对重点地区检查工作进行督察,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直接检查。一旦发现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方面,国家发改委联合住建部1016日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1030日至11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目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制定完成了检查方案,正在组织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对于市场关心的“北方陆续进入供暖季,煤炭供应是否充足”这一问题,孟玮表示,前段时间针对煤炭领域一些局部地区出现的短缺性供应问题,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调查研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取了有力措施,促进优质产能释放,进一步提升煤炭运输能力。目前,在煤炭的产量、运量和存量方面,都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从煤炭产量看,110月份,规模以上企业煤炭产量28.5亿吨,同比增加1.3亿吨,增长4.8%。从运量看,110月份,铁路煤炭累计运量17.9亿吨,同比增长16.6%。从存量看,截至1113日,秦皇岛港存煤698万吨,同比增长17.9%;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17亿吨,可用26天,电厂存煤1520天就属正常水平。可以说,在今年的供暖季,煤炭供给能力总体是充裕的,实现供需总体平衡是有保障的。
  孟玮同时表示,迎峰度冬期间煤炭消耗持续增加,影响煤炭稳定供给的因素还是存在的。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产运需衔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二是增加有效供给,在增减挂钩、减量置换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优质产能的释放;三是强化运输保障,继续挖掘潜力,增加运力,集中力量保障重点港口、重点用户和重点区域的运输需求;四是利用清洁能源,要加强清洁能源的消纳利用,有效减少火电出力,降低电煤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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