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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醇期货交割贴近现货贸易习惯

 

作者:  2018/12/6  来源:期货日报

   实物交割制度是联系期现货市场的重要纽带,对促进商品现货和期货市场的紧密结合、发挥期货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乙二醇期货如何设计交割制度,大商所工业品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商所以贴近现货贸易习惯、与交易所现有交割制度兼容、严防交易交割风险、力求降低交割成本为原则,深入进行了市场调研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乙二醇期货交割制度及质量标准。
   
据介绍,乙二醇交割制度主要包括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以及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内容。乙二醇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沿用成熟的标准仓单制度,采用仓库交割与厂库交割并行的一次性交割、期转现交割和滚动交割方式。同时,乙二醇期货也可开展保税交割。上述制度充分兼顾现货贸易习惯和可操作性,能够确保乙二醇期货可供交割量。
   
该负责人指出,结合乙二醇现货贸易实际,乙二醇期货采用厂库交割和仓库交割并行的制度,集成现有的成熟交割制度。作为一项成熟的交割制度,厂库交割在大商所多个品种上获得了成功运用。在现货市场中,乙二醇上中下游现货企业为保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会有一定的常备库存,也有良好的仓储设施,乙二醇具备开展厂库交割的基础条件。通过厂库交割制度,现货企业通过注册信用仓单,无需提前备货且免检注册,在增加可供交割量的同时降低交割成本、提高交割效率。
   
此外,鉴于我国乙二醇高度依赖进口,大商所提供了保税交割的渠道。客户进口乙二醇在报关前就可以用于期货交割,以提高进口货物交割的便利性。多种交割方式并用,可以确保交割顺畅、可供交割量充足,能有效防止交割风险。
   
由于乙二醇存储需要不锈钢罐或内有涂层的碳钢罐,罐容相对充足,为缓解集中交割可能带来的压力,乙二醇期货还将实行滚动交割制度。滚动交割在交割月第1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1个交易日期间,由持有非冻结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对于交割质量标准,2018年12月开始实施的乙二醇新国标(GB/T4649-2018《工业用乙二醇》)是在原国标的基础上,增加了氯离子指标,并将原国标的等级调整为聚酯级和工业级两个级别。因工艺路线不同,煤制乙二醇产品中会产生丁二醇、乙二醇和碳酸乙烯酯等杂质。为区分煤制乙二醇,新国标中增加了这些煤制乙二醇特定指标,但是指标未明确规定具体值,仅需报告即可。考虑到煤制乙二醇生产企业投产时间尚短、产量供给不足,尚未得到下游聚酯企业的大规模使用,因此大商所规定暂不允许煤制乙二醇进入交割。经过质量摸底检验,将1,2 -丁二醇、碳酸乙烯酯等能够很好区分煤制与乙烯法的指标纳入交割质量标准体系。
   
在GB/T4649-2018《工业用乙二醇》的基础上,大商所形成了交割细则中的《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交割质量标准(F/DCE MEG001-2018)》。其中外观、纯度、二乙二醇、色度、密度、沸程、水分、酸度、铁含量、灰分、醛含量、紫外透光率、氯离子13个指标参照GB/T4649-2018中规定的聚酯级要求。上述指标可以在有效规避煤制乙二醇进入交割的前提下,使符合市场主流需求的聚酯级产品进入交割,便于企业交割接货后生产和销售。
   
为做好交割质量标准的设计,大商所在乙二醇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设计过程中,与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通标标准有限公司等机构合作,进行了重点乙二醇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和对标检验,根据检验结果,最终制定了乙二醇期货的主要质量指标。相关行业专家和乙二醇现货企业普遍认为,该质量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符合现货贸易习惯,有利于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和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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