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期货-金惠12-4号资产管理计划兑付公告
华龙期货-金惠12-4号资产管理计划兑付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华龙期货-金惠12-4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成立以来,我公司严格按照《华龙期货-金惠12-4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投资运作本计划财产。
根据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现将本次兑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计算
资产管理计划期间收益=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份额总数×1.00×实际年化收益率÷365×当期期间天数。
委托人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当期收益=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份额总数×1.00×实际年化收益率÷365×当期期间天数。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将适用简易计税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以资产管理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进行扣付缴纳。
二、兑付时间
2019年1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兑付方式
资产管理人将于上述兑付时间内将各委托人应得的兑付资金转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特此公告。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欲了解详情请咨询我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931-8894545或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lqhgs.com。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