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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大商所被纳入ESMA评估正面清单

近日,郑商所从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获悉,经审核通过,郑商所成功进入第三国交易场所交易后透明度评估和限仓评估两项正面清单,系我国首家列入限仓评估正面清单的交易所。另外,大商所近日也被纳入ESMA更新的第三国交易场所交易后透明度评估正面清单,这将为欧盟投资者参与大商所市场提供更多便利。

为提高市场透明度,实施于2018年的《金融工具市场指导》(MiFID II)扩大了交易后透明度管理体制的适用对象。ESMA意见认为,MiFID II中规定的交易后透明度义务也应适用于欧盟投资公司在欧盟以外的交易场所(TcTV)达成的交易,报送义务由欧盟投资公司承担。但在经ESMA评估TcTV符合一定的客观标准时,欧盟投资公司可免除在该TcTV交易的交易后透明度报送义务。

在郑商所列入两项正面清单后,欧盟投资公司参与郑商所的交易无需另行通过APA (Approved Publication Arrangement) 方式开展交易后信息披露,其交易的品种不会被视为场外商品衍生品,可不纳入欧盟对场外衍生品的合并限仓管理范畴。根据ESMA近期评估意见,大商所全面满足相关标准,已被纳入最新发布的第三国交易场所交易后透明度评估正面清单,将为欧盟投资者参与大商所市场提供更多便利。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郑商所高度重视国际化发展,扎实推进期货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积极探索多元化开放路径,不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本次成功列入两项正面清单,是郑商所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标志。通过对标国际监管标准,有助于简化欧盟投资者信息披露流程,降低合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期货市场的积极性。下一步,郑商所将持续拓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稳步提升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为境内外市场参与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大商所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大商所不断探索国际化发展路径,积极对标国际行业标准,优化交易、结算、交割等各项规则制度,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市场。未来,大商所将继续深化其国际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境外市场推广力度,持续提升对境内外投资者的服务能力及国际市场影响力,服务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新格局。

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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