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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期货-金惠21-5号资产管理计划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华龙期货-金惠21-5号资产管理计划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报告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并不保证本集合资管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资产管理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本计划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计划的特殊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其他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本报告期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

 

二、集合资管计划概况

(一)基本资料

产品名称:华龙期货-金惠21-5号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成立规模:人民币46,700,000.00元

报告期末计划总份额:46,700,000.00份

管理人: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产品编码:SCF107

存续期:12个月

运作方式:本计划存续期内不开放参与、退出

披露频率:每季度、每年度及临时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账户名称: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931900114010230

(三)托管账户

托管账户名称: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金惠21-5号资产管理计划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931900114010426

 

三、净值及相关财务指标

本资产管理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净值。根据公式:期末产品净值=【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实际收到的款项(含利息、本金)-减值准备】/期初摊余成本,计算得出: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投资者持有份额共计     46,700,000.00份,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 1.00元,杠杆水平为1。

 

四、资产管理计划运营情况

(一)项目情况介绍

融资客户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陕国投·富控互动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融资期限

2018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5日

收益分配

本期收益分配0.00元

交易结构

投向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陕国投·富控互动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投资组合

本资产管理计划资金100%投向于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陕国投·富控互动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风险状况

资管计划延期,融资客户状况见“五、重要事项提示”

 

(二)投资经理简介

丁金文,本科学历,2011年起进入证券期货行业工作,先后在光大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从事期货IB、经纪业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工作。2017年初加入华龙期货,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拓展、承接、产品管理工作,现担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及资管业务三部部门经理。

(三)资金运用情况

本资产管理计划所有资金投向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陕国投·富控互动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本报告期内,管理资金的投向未发生任何改变,亦未发生任何挪用,资管计划资金投向符合资管计划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本报告期内未设开放日。

(四)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计划收入0.00元,分配收益0.00

(五)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情况

在报告期内,管理人严格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自律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

依法募集资金,负责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五、重要事项提示

本集合计划期间管理人及托管人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任何涉及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财产以及托管业务的诉讼事宜。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2018年1月18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富控互动”)及其实际控制人颜静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涉及相关诉讼,我司将富控互动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49号),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公告。

我司于2018年8月2日书面通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陕国投”),建议陕国投综合考量,是否将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息宣布提前到期。我司于2018年8月16日收到陕国投回执,陕国投已于2018年8月9日通知富控互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息立即到期,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清偿全部欠款,同时要求保证人颜静刚、保证人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陕国投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相关本息还款款项的情况下,于2018年8月15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立案申请,陕国投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18)陕民初100号),并且于2018年11月完成了对融资方和担保方的所有资产保全冻结。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3日公开审理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信托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我司丁金文参与了旁听。法庭上对于合同主要条款、权力义务双方律师都基本认可,主要针对了合同中关于罚息、违约金相关事项的辩论。法院已于2019年8月28日出具一审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偿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27,200,000元,并支付合同期内的欠付利息3,291,627.4元,合同期满即自2018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

2)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50万元;

3)颜静刚、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4)驳回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18日发布“临2019-127《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对上述情况也做了披露。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一审判决中的部分内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件原定于2019年11月2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开庭,后向主办律师了解到,由于法院提出要求补充证据,将另行择期开庭。202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与一审判决结果没有变化,仅对律师费部分进行了修改。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目前我司正与主办律师沟通,进一步开展后续执行工作。我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向委托人严格披露上述风险状况,同时我司正积极与陕国投保持沟通,持续关注和推进上述诉讼进展,具体进展我司将及时向委托人披露。

我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公司官网公告,截止2018年11月21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仍未收到相关本息还款款项,该信托借款处于逾期状态。我司作为“华龙期货-金惠21-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现根据前述情况进行延期风险提示,延期相关事项按原资产管理合同条款执行,具体延期期限另行公告。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债权人沟通,协调融资方上市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解困、重组事宜,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

后续关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相关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0年7月16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7,000万公司股权在“公拍网”上进行的第二轮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2020年7月12日10时至7月15日10时止)已结束,因无人竞标而再次流拍。

2020年8月4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由于案外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公司持有的上海市杨浦区国科路80号1层不动产产权被暂缓拍卖。

2020年8月25日,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9年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同时公告,于2020年8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富控2019年度报告违反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469号),要求公司纠正不符合会计准则事项,在纠正相关事项后,将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被暂停上市。

2020年8月27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于2020年8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监管问询函》(沪证监公司字[2020]194 号)。

2020年8月29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9月5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监管问询函》(沪证监公司字[2020]194 号)进行了回复。

2020年9月12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26号)。

对于金惠21号系列资管计划后续相关事项,我司将及时向委托人披露。我司作为管理人将继续积极督促融资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颜静刚、担保人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尽快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尽一切努力以维护全体委托人的权益。

 

六、托管人履职情况

托管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已向本集合计划出具托管人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以保证托管义务的履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在本报告期内(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资产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存在任何损害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及查阅方式

(一)本集合计划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华龙期货-金惠21-5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2、华龙期货-金惠21-5号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3、华龙期货-金惠21-5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4、华龙期货-金惠21-5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含风险揭示书)。

(二)文件查阅方式

查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四楼

网址:http://www.hlqhgs.com;http://www.amac.org.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管理人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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