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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洗钱监管案例|某大型跨国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某银行被美国多家政府机构罚款19.21亿美元

某大型跨国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某银行

被美国多家政府机构罚款19.21亿美元

一、基本情况

2010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货币监理署、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金融犯罪执法局、司法部和检察官办公室对某大型跨国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某银行美国开展调查。

二、主要违规事项

一是未针对海外代理行账户有效开展尽职调查。2006年至2009某银行美国无视某银行墨西哥洗钱风险管理存在的重大缺陷且已沦为毒品走私金融帮凶的事实与对方进行大量高风险交易。二是故意违反制裁禁令。2001年至2007某银行欧洲与某银行中东帮助古巴、伊朗、利比亚和苏丹及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制裁名单上的其他制裁对象通过某银行美国的掉头交易、代理账户等非法转移数百万美元;某银行(香港)为沙特阿拉伯与恐怖组织关系密切的拉吉哈银行开户并提供10亿美元现金。三是集团层面监督反冼钱合规工作不力。2006年至2010年,该控股集团未向某银行(美国)和某银行(墨西哥)通报内部审计与外国监管部门发现的制度和流程漏洞,未监督并确保某银行(美国)内控制度、操作流程和人员配备能有效开展海外代理行账户尽职调查和交易监控。

三、监管措施

201212,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货币监理署、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和金融犯罪执法局向该控股集团及某控股(美国)签发和解协议,共罚款6.65亿美元,并要求其整改完善反洗钱和制裁合规工作;同时,司法部与其达成暂缓起诉协议,要求其支付罚金12.56亿美元。

四、启示

跨国金融集团应加强集团层面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建设,加强对附属机构的监督管理,重视内部审计和各国监管部门的沟通反馈。各附属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当地监管规则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控,强化代理行业务审查,遵守制裁规则,重视合规资源的投入,合规部门人员设置符合监管要求并赋予足够的履职权限。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面履行反洗钱义务。

(案例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编著:《反洗钱监管典型案例汇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年1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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