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数据

2021年国内期市十大新闻

一、期货立法获重大进展,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完成二审

10月19日,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将法律名称修改为“期货和衍生品法”。此前,期货法草案4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期货和衍生品法有望在2022年三审后正式发布。

二、期市品种和中介机构扩容,资金总量突破1.2万亿元

2021年,国内期货市场先后上市生猪期货、花生期货、棕榈油期权和原油期权等四个产品,场内期货和期权品种达94个。7月24日,山东港信期货开业,为最近12年国内首次新设的期货公司,全国期货公司数量增至150家。2021年4月末,国内期货市场客户权益规模达到10243.52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期货市场资金总量已突破1.2万亿元,比2020年年末增长44.5%。

三、期货行业积极服务大宗商品保供稳价

2021年以来,面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期货行业积极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服务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配合做好保供稳价。期货监管部门积极作为,指导交易所采取提高手续费标准、收紧交易限额等多项措施,坚决抑制过度投机,杜绝资本恶意炒作,同时支持实体企业开展风险管理,运用好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促进稳健经营。

四、广州期货交易所揭牌,计划布局四大板块16个品种

4月19日,广州期货交易所(简称广期所)举行揭牌仪式,成为我国第5家期货交易所。广东省委书记李希、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共同为广期所揭牌。设立广期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证监会批复的广期所两年品种上市计划,广期所的产品布局主要涉及四大板块16个品种,其中碳排放期货等绿色发展类产品是核心战略板块。

五、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9月10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渡期为自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办法》共7章39条,针对期货居间业务长期以来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期货居间自律管理规则,有助于压实期货公司管理责任,逐步规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杜绝不诚信、不合规行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六、中证商品指数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雄安新区开业运营

3月31日,中证商品指数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雄安新区举行开业仪式。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河北省副省长葛海蛟等领导出席开业仪式。该公司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专司商品指数等的编制、运维和指数数据信息与技术服务。

七、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纳入向合格境外投资者开放范围

10月15日,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新增开放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11月26日,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分别修改相关业务细则,并明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各自期货、期权的具体品种和时间由各交易所另行通知。

八、期货行业文化建设工作纲要发布

9月30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行业文化建设工作纲要》,并向行业发出《期货行业文化建设倡议书》,旨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全行业积极行动起来,为期货行业立得更稳、做得更强、走得更远凝聚不竭的精神动力。纲要明确了期货行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详细阐述了“合规、诚信、专业、稳健、担当”的期货行业文化内涵。

九、场外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服务中小微企业力度不断增强

交易所场外市场建设持续推进,仓单交易、商品互换、基差交易等场外业务模式不断丰富,机构间场外衍生品市场持续扩容。2021年1—10月,交易所场外市场成交总规模1522.4亿元,同比增长16.94%。通过场外衍生品业务,2021年以来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累计服务产业客户2800多家,其中小微客户2100多家。

十、上市公司套保需求激增,完善套保会计制度、发挥期市专业力量成共识

随着市场避险需求增强,2021年参与套保的上市公司数量激增。截至2021年11月底,发布套保或参与衍生品市场相关公告的非金融类行业A股上市公司超过850家。针对多家公司不断因“套保亏损”误读而被质疑的情况,期货日报重点策划并集中发布了20篇次的报道、评论、视频、微信调查,持续引发行业讨论、深思和措施跟进。完善套保会计制度、发挥期市专业力量、促进产融协同发展,成为行业共识。

来源:《期货日报》

【 关闭窗口 】 【 打印】 【 收藏此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