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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监管案例|证券公司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受到反洗钱处罚

                 证券公司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受到反洗钱处罚

  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考虑反洗钱日常监管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选取业务量较大、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风险情况不明的某证券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对其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二、主要违规事项

  违法类型: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表现形式:一是未按规定持续识别客户身份。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证券公司客户身份证件过期超过3个月仍未更新的共计616855户,其中被查业务期内仍有资金转出交易的共计8865户。

  二是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登记管理。该证券公司未按照规定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没有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导致206894个客户拥有多个不同风险等级;被查业务期内对共计86户高风险客户定期审核时间超过半年;因对不同风险等级客户定期审核不到位,导致146253个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等问题未被发现并改正。

  三是与12个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三、监管措施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责令该证券公司限期整改,对其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各罚款50万元,合计10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合计罚款6万元。

  四、启示

  证券公司反洗钱合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洗钱风险管理能力亟待加强,特别是存量客户的身份核实需落实到实处。建议在总部层面加强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并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反洗钱管理,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检查,确保反洗钱内控制度得到执行和落实。

 

(案例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编著:《反洗钱监管典型案例汇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年1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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