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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洗钱案例及评析19:李某走私洗钱案

典型洗钱案例及评析19某走私洗钱案

来源:北京反洗钱研究公众号

案例十李某走私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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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2020年9月15日,云南开远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洗钱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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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9年8月至11月,刘某等人共同出资,伙同兰某等人从越南购买了约70吨的冻品鸡,将其走私入境至昆明,销售所得162万元。在此期间,李某在明知刘某等人从事走私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以做水果生意需用银行卡转款为由,向其兄李某借用银行卡3张,为刘某等人提供转账和取现,涉及资金122.78万元。2020年8月,云南省开远市检察机关依法将被告人李某涉嫌走私罪共犯改为涉嫌洗钱罪,向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对协助转账和取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开远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走私犯罪所得,仍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并进行转账和提现,情节较为严重。2020年9月15日依法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犯“洗钱罪”,处以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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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本案中,刘某等从越南购买冻品鸡并走私到中国境内,兰某等将冻品鸡运输至云南省昆明市并联系买家进行出售。兰某将走私所得款转入李某控制的银行卡账户,李某将收到的走私款进行转移支取,形成了完整的走私洗钱链条。本案中,走私品外包装纸箱表面印有越南语“热带沿海特产”和“火龙果”等字样,妄图将非法走私品伪装成合法进口商品。李某控制的3张银行卡作为走私款的接收和转移账户,过渡和通道性质明显。上述账户共接收到走私款项122.78万元,资金入账后,被快速转账或支取,并以现金形式交到走私主犯刘某等人手中。通过对案情事实和所涉账户资金分析,发现每批次走私品交易时段与资金转账交易时段高度吻合,金额与走私货品数量大致匹配。其对认定走私货品涉案金额,提供了重要依据。云南省红河州地处边境地区,走私犯罪频繁多发,该案的公开宣判,表明了司法机关打击走私犯罪和洗钱犯罪的决心,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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