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投资者教育>防非宣传专栏

非法集资“套”走“养老钱”

12月4日至5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举行涉芦桥养老院非法集资款集中发放活动,将已执行到位的1400余万元发放至849名老人或家属手中。2010年4月至2016年9月期间,创办人汪某、陈某以芦桥养老院名义,采取预售“养老服务”方式吸收公众资金累计9350.62万元。

  近年来,一些不法个人、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向老年群众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国家也对包含养老非法集资在内的养老领域诈骗,进行了多次打击。

  《法治周末》记者统计发现,仅今年6月以来,就有多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及金融部门对养老非法集资进行打击或发布风险提示。近期,北京、广东、重庆、甘肃、福建等地警方更是成功侦破一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法治周末》记者试图通过对这些案件的综合分析和解剖,来一探老年人的“养老钱”是如何被“套”走的。

  养老项目成集资“重灾区”

  “重庆市中颐养老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由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12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发布警方通知,请该案集资参与人开展债权登记工作,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

  这并非重庆地区破获的养老非法集资个案。近日,重庆渝北公安经侦部门还侦破一起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

  涉案公司夸大自身床位供应能力,以收取入住保证金、预交床位费、购买居家卡、充值会员等名目,承诺除享受养老服务外,按照年利率10%至15%返息,以收取高额预付费的方式向入住的老年群众非法吸收资金。同时,为扩大规模,该公司依托线下门店大肆宣传发展前景,签订承诺保本付息的投资合伙协议,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目前,办案单位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事实上,这种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以提供“养老服务”或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是养老非法集资乃至养老诈骗的“重灾区”。

  今年8月,民政部发布了7件养老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记者发现,这7起案件均为非法集资案,其中3起涉嫌集资诈骗,4起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些案件要么是养老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等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预付卡”“会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吸引老年人非法集资;要么以投资建设养老院、养老公寓为名,通过“入股养生”“终生养老”等各种噱头,销售虚构或长期出租的养老公寓、床位,养老公寓使用权等,以承诺返本销售、售后返租、高额利息、约定回购等方式吸引非法集资。

  此外,记者发现,这半年以来,广西、湖南、上海等地法院也对多起预售“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的案件宣判。而这些非法集资案件基本都遵循“画饼”“造势”“吸金”“爆雷”的套路,先构建一个项目,通过保本、高收益、高回报等噱头描绘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通过各种知识讲座、推介会、体验日、名人背书等活动进行宣传造势;再通过返点、分红等各种甜头,让集资参与人人持续投入资金,甚至让他们鼓动亲朋好友参与;最后在吸收大量资金后,非法集资人“跑路”或机构“爆雷”,其犯罪行为得以曝光。

  非法集资周期长、数额大

  在上述宣判的案件中,仅一个星期内,上海就宣判了3起相关案件。

  因以投资养老为名向4000余人非法集资超10亿元,7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钟德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

  2012年至2020年,钟德才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上海凯晨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凯超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以投资养老项目、租赁养老房间或床位后返租获利、提供养老服务等为名,采用签订养老服务预定专项合同、养老产业专项出借管理合同、养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还本付息,并约定高额年收益等方式,向2900余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9.2亿余元,未兑付本金7.6亿余元。所募集资金主要被用于还本付息、支付融资平台佣金、业务员提成、归还债务等用途。

  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钟德才伙同他人成立上海福乐康社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为名,通过承诺充值后返还折扣优惠、到期还本、签订福乐康社区服务平台会员合同等方式,向1110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3.63亿余元,未兑付本金1.66亿余元。所募资金主要被用于还本付息、转账至钟德才关联公司及其他公司账户、支付员工工资等用途。

  8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碗平集资诈骗一案;8月4日上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夏玉秋集资诈骗案。这两起案件都是以投资养老院、提供养老服务、出租养老房间床位等为名,承诺高收益且返本付息,对外非法集资,非法募集资金均超过7亿元。

  纵观这些案件,不难看出,养老非法集资因为持续周期长,往往数额巨大。

  “如此之长的犯罪时间跨度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自身特点有关,一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在初始阶段,虽未取得开展养老服务的合法资质,但其吸收到的资金仍正常用于养老服务、项目的正常支出,部分犯罪嫌疑人确属融资困难,从而进行非法集资,解决融资问题。因此,非法集资风险并不会立刻凸显,被害人也难以察觉,只有当养老机构资金链中断或‘爆雷’,犯罪嫌疑人‘跑路’销声匿迹时,被害人才能知晓案发情况。所以,大部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赵子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学院教授朱军对裁判文书网2020年的452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刑事一审判决书进行梳理后发现,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反映出长周期特征。

  此外,赵子雄和朱军还发现,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的发案情况与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密不可分。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相对较好,不管是养老服务需求强度、养老服务潜在人群数量,还是养老产业发展状况都好于中西部地区,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出东部沿海区域高发于中西部地区的地域性特征。

  警惕“养老投资”骗局

  事实上,养老非法集资作为一种特定领域的经济犯罪,除了在地域上体现经济性,在集资对象上也往往是经济、时间相对充裕而易骗性更高的老年人。而这种集资兴起的背后,更反映出养老产业巨大的市场。

  根据尚普咨询集团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养老产业的市场规模达到8.8万亿元,同比增长22.3%;2022年市场规模达到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7%。预计今年年底,市场规模将达到12万亿元,同比增长16.5%。

  产业的急剧扩大,就滋生着乱象。除了“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这类养老非法集资“重灾区”,还存在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形式的非法集资。

  近期,北京市石景山区的公安经侦部门就侦破一起以商品回购方式专门针对老年群众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公司选取周边人流较大、居住老年人多的小区进行宣传,通过赠送米、面、油、肉等生活用品,吸引老年人参加推介会,以销售某品牌化妆品的名义向老年人非法集资。本案中,涉案公司把某品牌化妆品作为非法集资的道具,在无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故意将化妆品价格抬高至1万元,再以到期原价回购、定期返利为诱饵,按回购期限28天、180天、364天三档分别约定高额返息利率,诱使老年群众进行投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而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搜索发现,截至12月12日,我国存续及在业的“养老地产”相关企业共计68248家。其中,不少企业存在经营风险,涉裁判文书的达7280家,经营异常的为4581家,有行政处罚的2381家,被列为“被执行人”的921家,有失信信息的695家,被限制高消费的有1385家等。

  像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此类企业一般不具有实施养老服务或提供养老产品的资格,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近半年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湖北、新疆、甘肃、湖南、福建、山西等多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金融等部门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进行风险提示或提醒,建议他们要多“看”,查看公司有无相关经营许可、融资资质等,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要轻信高回报诱惑,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多与子女商量,也可向金融、公安等部门咨询,听取专业意见;多学习相关知识,提升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 关闭窗口 】 【 打印】 【 收藏此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