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进口猪肉等征收反倾销税
12月16日,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决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当日答记者问时表示,应中国畜牧业协会申请,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前,国内产业经营困难,要求保护的呼声强烈。裁决报告表明,自欧盟进口的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给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商务部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终裁公告,裁定欧盟公司税率为4.9%~19.8%,并决定自12月17日起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5年。
根据公告,自2025年12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农业农村部生猪产业监测预警首席专家王祖力告诉期货日报记者,欧盟是我国重要的猪肉和猪副产品进口来源渠道,此次征收反倾销税可能会减少一部分来自欧盟的猪肉和猪副产品进口。在当前生猪行业供过于求的背景下,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内猪肉供应压力,整体有利于生猪行业的稳定发展。
格林大华期货生猪分析师张晓君表示,近两年我国生猪供给充足,进口猪肉及相关产品数量逐年递减,今年进口猪肉及相关产品数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海关数据显示,1—10月猪肉进口量约86万吨,同比减少3.3%;猪肉及猪杂碎累计进口约186万吨,同比下降2.4%。总的来看,2025年猪肉及相关产品进口量维持低位,此次征收反倾销税对国内猪肉供给影响不大。
来源:《期货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