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老年交易者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开户及交易者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期发【2024】140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开户及交易者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24】36号)《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加强客户开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商函【2025】260号)的要求,针对年满70周岁的客户,需按照交易所要求开展面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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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类型 |
面谈类型 |
指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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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开客户 |
开户前现场面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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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休眠激活客户 |
激活前现场面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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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存量客户面谈 |
年满70周岁后现场面谈,之后每年面谈一次 |
年满70周岁且账户状态正常 |
我公司将对年满70周岁的客户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及适当性评估,对于非本人交易、账户失联、拒绝接受面谈的客户,公司将对账户采取限制开仓和限制出入资金措施,为确保您正常交易,请您于2026年4月30日前联系我司预约面谈。如有疑问,请致电您的客户经理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4000-345-200。特此公告。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