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龙期货-金惠7号(系列)资管计划偿付方案的意见征询函
关于华龙期货-金惠7号(系列)资管计划偿付方案的意见征询函
尊敬的委托人:
华龙期货-金惠7号(系列)资管计划融资方贵州玉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将本资管计划成立至今委托人收到的全部利息折算为本金的“原进原出”净本金偿付方案,为了充分保障每一位委托人的权益,现就该方案向全体委托人征询意见。
一、兑付方案概述
所谓“原进原出”净本金偿付方案:净本金=委托人初始规模-已收到的本金-委托人在项目执行期间收到的利息总额。
“原进原出”净本金偿付方案如果实施成功,管理人就“原进原出”方案收到融资方兑付的净本金后向全体委托人进行分配,分配后即视为全体委托人在本资管计划项下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也不再向管理人等提出其他任何权利主张。本资管计划完成上述操作后,将按规定进行最终清算。
二、征询意见内容
为保护委托人利益,我司拟对该方案向各位委托人征询意见,征询意见流程如下:
1.我司将通过本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委托人(http://www.hlqhgs.com/main/zcgl/gg/index.shtml),本函件的征询期为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5】月【15】日(以下简称“征询期”);
2.请各位委托人在上述征询期内向本公司反馈《意见征询函回执》。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委托人签署回执后,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和签字回执拍照,照片及《意见征询函回执》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gb@hlqhgs.com】。同时,请委托人于征询期内将《意见征询函回执》原件及照片打印件(内容清晰)邮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桃林路18号环球广场A座1309室 宋之峰(收) 联系电话:15800349288】。本公司在征询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原件的,反馈意见以扫描件为准。
3.委托人未在征询期内按照上述方式反馈《意见征询函回执》或反馈意见不明确的,按弃权票处理;
4.征询期届满,按照份额少数服从份额多数原则,同意的投资者所持份额超出总份额的三分之二即表示该偿付方案已通过表决,本公司将按照该方案处理后续事宜。
三、其他事项
我司将在收集完所有反馈后,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决定是否执行该方案。
我司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将以最大的诚意和努力,确保每位委托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附件
华龙期货-金惠7号(系列)资管计
划偿付方案意见征询函回执
本人/本机构 (姓名/机构名称)
(身份证号/证件号)系《关于华龙期货-金惠7号(系列)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本人/我司已详细阅读贵司公告的《关于华龙期货-金惠7号(系列)资管计划偿付方案的意见征询函》内容,本人/我司 (同意/不同意)意见征询函中的偿付方案。
本人/我司郑重申明:本次所表达的意见真实、自愿、有效,系本人/我司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请委托人填写表决票及签名时正楷书写,以免无法辨认,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